中辦、國辦印發《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布日期:2019-04-08 11:04:14 來源:
《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一、指導思想
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主動服務中小企業。進一步深化對中小企業的“放管服”改革。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動企業注冊登記、注銷更加便利化。推進環評制度改革,落實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制,將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一半。落實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主動服務企業,對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要“一企一策”給予幫助。
三、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完善債券發行機制,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采取出售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提供信用增進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經營正常、面臨暫時流動性緊張的民營企業合理債券融資需求。探索實施民營企業股權融資支持工具,鼓勵設立市場化運作的專項基金開展民營企業兼并收購或財務投資。大力發展高收益債券、私募債、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創新創業企業專項債券等產品。研究促進中小企業依托應收賬款、供應鏈金融、特許經營權等進行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增信增貸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開發續貸產品。
(四)減輕企業融資負擔。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滿足進出口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加快發揮國家融資擔?;鹱饔?,引導擔保機構逐步取消反擔保,降低擔保費率。清理規范中小企業融資時強制要求辦理的擔保、保險、評估、公證等事項,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相關費用無法減免的,由地方財政根據實際制定鼓勵降低取費標準的獎補措施。
四、完善財稅支持政策
(二)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加快推進地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根據實際情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支持中小企業吸納就業。
(四)充分發揮各類基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推動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走市場化、公司化和職業經理人的制度建設道路,使其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在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大力推進國家級新興產業發展基金、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的實施和運營,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軍民融合產業領域優質企業融資。
(一)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加強中央財政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調整完善科技計劃立項、任務部署和組織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中小企業承擔研發任務的比例。鼓勵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圍繞創新鏈、產業鏈打造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創新網絡。推動專業化眾創空間提升服務能力,實現對創新創業的精準支持。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搭建網絡管理平臺,建立高效對接機制,推動大型科研儀器和實驗設施向中小企業開放。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共建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支持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專業資本集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特色載體。
(三)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支持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研究制定專精特新評價體系,建立動態企業庫。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基礎,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領域,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專項工程,打造一批融通發展典型示范和新模式。圍繞要素匯集、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分別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引領制造業融通發展邁上新臺階。
六、改進服務保障工作
(二)推動信用信息共享。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積極推進銀商合作。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小微企業名錄,建立完善小微企業數據庫。依托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開發“信易貸”,與商業銀行共享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黑名單”以及納稅、社保、水電煤氣、倉儲物流等信息,改善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信用狀況良好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分和貸款可得性。
(四)支持對外合作與交流。優化海關流程、簡化辦事手續,降低企業通關成本。深化雙多邊合作,加強在促進政策、貿易投資、科技創新等領域的中小企業交流與合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鼓勵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協會等探索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設立“中小企業中心”。繼續辦好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支持中小企業參加境內外展覽展銷活動。
(一)加強支持和統籌指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積極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在政策、融資、營商環境等方面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存在問題的調研,并按照分工要求抓緊出臺解決辦法,同時對好的經驗予以積極推廣。加強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組織領導、政策協調、指導督促作用,明確部門責任和分工,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政策落實。
(三)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大力宣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強調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表彰中小企業發展和服務中小企業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和榮譽感,形成有利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社會輿論環境。